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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失踪的鞋隆化警方侦破45故意杀人案纪实

发布时间:2021-01-22 03:36:22 阅读: 来源:PBT厂家

夜,深不见底,一列火车像往常一样穿过静谧的村庄,伴随着与铁轨摩擦的声音驶向远方。突然,一声尖锐的刹车声响起,刺破了浓浓暗夜,火车沉重的车身缓缓停下……

王新伊

女子“卧轨”  隆化县公安局接到求助时,是4月5日早上8时,通辽铁路公安处四合永铁路派出所称:北京至通辽方向列车于凌晨2时30分在行驶至张三营镇附近时撞亡一人,请求隆化县公安局法医协助出具尸检报告,以便处理善后事宜。  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建新、法医刘功海、陈卫东前往现场勘查。三人到达现场对死者进行了尸检,初步得出结论:死者为一女子,年龄在25至30岁间,死亡时间与列车经过时间吻合,符合活体撞击特征,基本认定为事故死亡。也就是说,经过尸检可以认定这是一起火车撞人致死事故。  疑点丛生  可是,心细如发的民警发现:在事故现场附近并没有死者的鞋。那么,死者是将鞋走丢了,还是她压根就没有穿鞋?事发地位于隆化县乡村,铁路两侧都是耕地,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她的袜子上为什么没有土?死者是如何走到铁轨上的?带着疑问,民警们以事发地为中心,向铁路两端辐射,寻找失踪的鞋。  4月5日下午,民警从铁路派出所得到信息,有案发地周边村民周某到车站要求认尸。3位民警参与了认尸过程,通过与前来认尸的周某攀谈,得到三条有价值线索:一是周某儿媳曹某已失踪5天,体态特征与死者情况吻合,可以认定死者即为曹某;二是曹某没有精神病、抑郁症及其他自杀动因;三是曹某惯于离家出走,曾与张三营镇张某关系密切,去年被丈夫胡某在张某家找到,当时三人因争执报过警。了解这些后,民警开始怀疑此事并非一起简单的卧轨自杀事故,而很可能是一桩刑事案件。  秘密侦查  刘建新等3名民警分析认为,曹某的情人张某具有杀害曹某的嫌疑。他们一边向大队长刘国飞汇报,一边到张三营中心派出所,要求协助控制张某。为掌握更多情况,张三营中心派出所民警宗静波、姜宏伟翻开2015年的出警记录,找到相关记录,确定曹某确实曾与张某同居,后被胡某找到,发生争执,并发现了另一个周某没有提及的隐情:周某的儿子、曹某的丈夫胡某有家庭暴力行为,并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也就是说,胡某也有作案嫌疑。  于是,民警开始秘密接触张某和胡某。经调查,张某嫌疑被排除。  刘国飞结合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后,向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林广文做了汇报,并安排民警兵分四路行动:一路由刘建新带领民警董晟浩、杨雪峰、张立文去张某家附近调取民用录像及现场附近录像,查找案发前后可疑踪迹;一路由副大队长陈辉带领法医陈卫东、刘功海、民警王鹏举,在张三营中心派出所所长吴化为的协助下,以案发地为中心沿铁路两端寻找失踪的鞋;一路由副大队长庄建民、张三营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宗静波、刑警中队长杜仕春负责围绕张某展开调查;刘国飞则直接去车站接触死者家属,意在了解胡某动向。  不是自杀  胡某的叔叔称他已经告知正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寻妻的胡某,胡某正在赶回隆化的途中。刘国飞决定在车站等待胡某出现。  胡某到达车站后容颜憔悴、衣冠不整,但脚上却穿了一双崭新的安踏运动鞋。刘国飞简单询问了胡某这几天寻妻的经过,胡某表示自己4月3日、4日都住在丰宁,5日中午接到其叔叔的电话才赶回隆化。但经过核查,民警发现胡某撒了谎,他只有4月3日住在丰宁。刘国飞决定以配合调查的名义将他带至派出所继续询问。  接下来对胡某的询问让民警越发感到可疑。胡某言语前后矛盾,几次流露出对曹某的恨意,并急于离开派出所。民警决定控制胡某。  在胡某衣兜中,民警发现一张名为“李老四”的赤峰市出租车司机的名片。刘国飞直接拨通了李老四的电话。  李老四说,胡某以前在赤峰市工作过,曾用过几次他的车。4日晚9时左右,他接到胡某的电话,要他到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的一个饭店接胡某。李老四到饭店后,发现一个女人躺在地上,好像伤得很重。饭店老板报了警,后来警察到了,了解了一下情况,就放胡某走了。  刑警大队教导员孟繁中和民警陈辉、杜仕春、杨雪峰立刻到赤峰市松山区王府镇了解情况。  突审胡某  突如其来的审讯让胡某很意外。他愣了半晌,终于开了口。  胡某说,4月3日,妻子曹某再次离家出走,多方寻找后,胡某得知曹某去了赤峰市。4月4日,胡某坐班车赶到赤峰市,一下车正好遇见了曹某,胡某要求曹某随自己回家遭到拒绝后,提议找个临时休息的地方谈谈。在饭店的临时休息室,二人话不投机,胡某便对曹某拳脚相加。  当地派出所民警到来后,曹某对警察说夫妻打架,不追究胡某的责任,派出所民警帮他们拦了一辆出租车,让胡某把曹某送到医院治疗。从医院出来后,曹某同意和胡某一同回家,二人便坐车回到张三营。下车后,二人沿着铁路散步,言语中又起冲突,胡某一拳将曹某打晕在铁轨上,自己也躺下准备同归于尽,但想起家中还有孩子,于是自己起身离开,留曹某自生自灭。  口供不实  第一轮审讯,胡某所供述的作案经过,有些细节明显与事实不符。民警抛出曹某鞋子丢失的问题,开始了第二轮讯问。胡某又称他是在铁路桥下打晕的曹某,之后把她抱到铁轨上,这一过程中,曹某的白色旅游鞋掉了。胡某离开后去找旅馆,但当时已经次日凌晨1时多,附近旅馆都已关门,他又返回查看曹某情况,走到附近时听到火车急促的刹车声,确认曹某已经被撞死。他想到曹某掉在地上的鞋,便捡回了鞋,继续找旅馆。5日中午,他接到叔叔的电话,得知家人都去了车站,便把曹某的手机和鞋子放回了家里。  按照胡某的供述,刘建新和董晟浩冒雨连夜去胡某家,提取了曹某的手机和鞋,同时找到胡某的一套带血衣物。审讯中胡某并没有提及血衣的事,而这双鞋也让侦查员们觉得不符合逻辑。这是一双白色运动鞋,没有系鞋带,鞋内有少量瓜子皮,按照常理,曹某不应该踩着瓜子皮还不系鞋带走路。  面对民警的质疑,胡某解释说他将曹某打晕抱到铁轨上的过程中,曹某口鼻流血,弄脏了他的衣服,他5日中午回家换了衣服,才赶到车站,在之前的供述中,他只是遗忘了这个细节。而他依然坚称,曹某当时所穿的确实是民警在他家提取的白色旅游鞋。  4月6日,法医将这双鞋穿到曹某脚上,模拟现场运动,证明即便没有系鞋带,这双鞋也不会从曹某的脚上掉下来。也就是说,鞋的问题疑点重重,胡某一定还在故意隐瞒什么。  转战赤峰  就在刘建新和董晟浩去胡某家提取相关物品时,孟繁中、陈辉一组民警正开车行驶在去赤峰市的路上。6日一早,民警开始在赤峰市开展工作。民警在王府镇派出所了解到4日晚派出所出警处理胡某殴打曹某的过程,并在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了送曹某去医院的出租车司机。司机记得很清楚,车开到与王府镇相邻的老府镇卫生院,胡某把曹某抱下车,一个塑料袋和一双鞋落在了车上,他提醒胡某后,把这些物品放在台阶上就离开了。孟繁中、陈辉等人眼前一亮,鞋?什么样的鞋?司机描述说是一双女工蓝色方口皮鞋。  之后,民警们去了老府镇卫生院,接诊大夫称当时曹某外伤不明显,但面部乌青,已经不能言语。卫生院不能拍X光片,没办法诊治,就建议他们去大一点的医院治疗。经过调取医院及周边视频监控,民警看到曹某的确伤势较重,是胡某抱着她进出医院的。而走出医院后,胡某拦了一辆面包车,抱着曹某,拎上塑料袋和鞋,消失在夜色中了。  民警顺藤摸瓜,经过多方寻找,联系上了面包车的司机孟某,经过询问,终于对案情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  4月4日晚10时多,胡某抱着曹某,拎着装有曹某随身物品的塑料袋和鞋,租用孟某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称要送曹某去位于老府镇与隆化县之间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就医,到围场后又加了点钱要求司机将他们送到张三营。到达张三营大桥时,胡某抱着曹某下了车,告诉孟某把装有曹某随身物品的塑料袋放在路边即可。由于天色很暗,孟某仅把塑料袋从车上拿出放在路边,便开车返回了赤峰。5日上午,准备出车的孟某发现车里还有一双蓝色女士皮鞋就直接扔了。  孟繁中、陈辉等人按照孟某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孟某所扔的鞋,与之前调查过的出租车司机所描述的曹某的鞋一致。但另一个问题又让民警陷入了困惑。孟某称,曹某从上车到下车一直没说过话,也没有发出过声音,那么,曹某是否在行车过程中就已经死亡了呢?  真相大白  曹某的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对于案件的定性至关重要。隆化警方向承德市公安局发出支援请求。承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谢涵带领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大队长李劲松、痕检队长孟庆丰和技术副大队长隋金、法医滕海健立即赶到隆化,对现场进行了再次勘查,对曹某尸体进行了二次检验。结果验证了隆化法医得出的曹某在被火车撞击时存在生命体征的结论,也就是说,在被火车撞击之前,曹某并没有死亡。  第三轮审讯,在环环相扣的证据面前,胡某终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始末。  原来,在到围场的路上,胡某对曹某屡次离家出走的行为越想越生气,决定不再救治她。到张三营后,胡某把曹某抱到铁轨上自行离开,走出一段后听到刺耳的火车刹车声,他跑回现场,看到火车已停,判断曹某已经死亡。他离开后找到一旅馆,住到4月5日中午,回家换下作案过程中染血的衣物和鞋子,放下曹某的手机和随身物品,才赶到车站认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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